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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李勤保证向本企业来提供的内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董事、副总经理李勤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2022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李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累计减持数量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李勤先生的《买卖公司股票完成的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并解禁的股份,减持价格的范围为9.70-10.14元。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勤先生不属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明显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224.5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9.5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4,003.32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6,221.2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4,003.32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6,221.20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对于以上政府补助,本公司将进行确认和计量,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救助资金,实现政府救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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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March-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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